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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8 】

各二级学院:

春季开学后的30天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思政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9日-3月29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一)特别关注对象

下列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关注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研焦虑学生、学习困难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将推迟毕业的学生、将无法毕业的学生、将不获执业资格的学生等;

3.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药费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亲友中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史的学生;

6.性格严重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8.有强烈的自卑感、罪恶感或不安全感的学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同宿舍、同班的学生;

10.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1.患有严重心理和精神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2.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13.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14.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排查工作安排

(一)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填报《沈阳工学院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排查联系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并将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21023213@qq.com,同时报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备案。对于没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等多各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辅导员,重心在于学生班级和宿舍。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对于排查出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展开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管理,安排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和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干部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4.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5.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6.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附件1:《沈阳工学院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排查联系情况一览表》

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