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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来源:《沈阳工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3-14 】

(一)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

1.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即时报告”制度。利用我校“四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网络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畅通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辅导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委员和心理教师之间的联系,要求各二级学院将排查出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学生名单与详细情况说明于第一时间上报给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2.通过学校“沈工智校”APP中的“心理咨询”板块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师生科普疫情常态化期间的心理防疫知识,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辅导员及各班心理委员利用微信、线上教学平台和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学生推广心理健康知识。

3.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负责对我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四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网络涉及的心理危机干预相关人员开展网上培训和专题讲座。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和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的心理教师实行工作对接,一位心理教师负责两个学院。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学院相关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和朋辈咨询员对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能力。

(二)学生心理状况排查

1.利用学校心理档案系统的测试平台(http://xlzxxt.situ.edu.cn/),设置相关问卷,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测试与排查。

2.大力宣传我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联系方式,鼓励学生遇到心理问题主动求助。

(1) 心理援助热线:024-58104055(早8:10-晚16:30);

(2)心理咨询QQ:2693703993;

(3)网络预约方式:登录“沈工智校”APP中“心理咨询”板块点击“预约咨询”进行预约;

(4)24小时心理危机援助热线:18841369825;

(5)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地点:求宁楼(汽车实训中心和I5智能实训中心中间的二层小楼)。

3.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教师通过课上的观察和交流,对2021级大一新生心理状况进行排查。

4.利用我校“四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通过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辅导员、各班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联络员对学生心理状况进行日常排查。

(三)学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1.开学后,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做好全校性的常规心理健康教育、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全面防范在开学后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在面对面的心理咨询或团体辅导过程中,要求来访学生与心理老师全程佩戴口罩。

2.对目标学生进行评估、分类干预和跟踪指导。评估目标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区分重点学生和普通学生,对重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援助,对普通学生开展疫情常态化期间的防疫心理调适。

3.开学之后,若有需要进入留观室进行隔离观察的同学,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每天通过电话、网络对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

4.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至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