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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

【来源:沈阳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04-13 】

班级心理委员是各班的班委会成员之一,同时是我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以及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助理。班级心理委员在关注和致力于提高自身心理素质的同时,在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挥与本班同学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本班、本学院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带动宿舍心理联络员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帮助同学积极主动地维护心理健康,预防学生中各类心理问题的发生,避免校园危机事件的出现,优化班级氛围,促进健康班级的形成。

一、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方案

班级心理委员根据“个人自愿报名、班级选举推荐、辅导员考察确定、专业培训培养”的原则产生。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条件

1.自身心理比较健康;

2.对心理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

3.注重自身心理成长;

4.关心他人、富有爱心、感觉敏锐;

5.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6.在同学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8.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原则

1.“个人自愿报名”是班级心理委员选拔的第一步。担任这一职务的同学首先要具备主动性,有主动帮助同学的愿望,能主动关心他人。作为班委的一员,心理委员必须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选拔。

2.“班级选举推荐”是指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产生心理委员候选人,再通过“班级选举推荐”,至少获本班半数以上的同学支持,选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同学们认可的心理委员候选人,提交辅导员考察。

3.“辅导员考察确定”指辅导员对各班推荐的心理委员候选人从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宏观考察,各班确定一名心理委员。然后,将全院心理委员名单汇总交到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4.“专业培训培养”是指最后选拔出的心理委员必须经过我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或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的专业心理培训后方可行使心理委员的职责。

5.为保持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心理委员的任期一般从大一连任到毕业(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除外),心理委员在班委换届是可以继续留任。由于心理委员采取连任制,对心理委员候选人的考察期为一个学年,通常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决定心理委员的人选。

6.对考核不合格的心理委员进行免职。被免职的心理委员要做好与新接任的心理委员之间的工作交接,确保本班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进行,同时继续做好曾经所接触案例的保密工作。接任的心理委员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心理委员培训方可上岗。

二、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制度

培训是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心理委员必需接受系统的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才能上岗。对心理委员的培训应坚持自觉自愿原则、方法多样化原则、以实践为导向、首先以提高心理委员自身心理素质为目的,理论紧密结合实践的培训原则。内容上应包括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职能认知和职业道德等,具体培训内容可以为:

1.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概况;

2.心理委员职责;

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包括人际交往、自我意识、情绪调控、学习、 恋爱、职业规划等;

4.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应对;

5.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6. 团体训练技术,涉及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等。

上述六个部分培训内容属于岗前培训的内容,将在大一进行,通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以及系统的心理委员网络培训进行。同时,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还将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提高。

三、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内容及工作管理制度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内容

1.积极参加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团体训练、心理讲座等,并能在课余时间主动学习相关心理健康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以提高自身心理服务能力;

2.积极参加有关的心理成长的培训和工作坊,致力于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起到自我成长的表率作用;同时面向同学宣传教育,消除“有病才去心理咨询和参加心理成长工作坊”的错误观念,树立接受心理咨询、参加心理成长工作坊是大学生提高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

3.每周至少一次采取各种方法(如海报宣传、心理知识与心理美文推送、心理书籍推荐、讲座、心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同学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并让同学及时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向同学发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有关信息,鼓励同学积极参与;

4.每周至少一次策划、开展简单易行的宣传普及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热点研讨会、团体培训、心理测试、心理剧展演、心理影片观摩、心理漫画大赛、心理征文大赛、心理故事大赛、心理知识竞赛、心理辩论赛、心理沙龙、谈心活动、鼓励同学写心情故事、创建班级心理微博等,以提高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水平;

5.每周至少一次对与班级各宿舍心理联络员进行沟通,了解各寝室同学的心理与行为状态。能恰当并适度地与同学进行心灵交流,发现同学有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及时向该同学的辅导员、班导师和心理教师汇报,并对该同学保持爱心、尊重和关心,协助辅导员、班导师和心理教师进行有关的心理援助工作;

6.每周至少一次采取线上或面对面汇报的方式与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心理与行为状态。对同学心理危机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发现有心理危机征兆的同学,及时向该同学的辅导员、班导师和心理教师汇报,并对该同学保持适度的关心、陪伴、倾听与共情,协助辅导员、班导师和心理教师进行有关的干预和监控工作。

以上工作各班级心理委员每周要登录“智慧沈工”APP中的“心理咨询”板块,填写“班级心理委员周报告”,做好每周工作的上报,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影音等佐证材料的留存和总结。

(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管理制度

1.心理委员在行政管理上从属于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和辅导员有责任对心理委员的工作开展进行布置、支持、指导、监督、评价以及激励;心理委员在专业指导上从属于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中心为心理委员提供培训和专业上的工作指导;

2.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应通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层层监督,全面铺开。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院、本年级的实际情况,指导各年级心理委员开展切实可行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委员在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和辅导员的指导下,商量策划本学院的班级心理活动,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3.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老师应建立、健全本学院心理委员例会制度、工作制度和危机事件报告制度。每月组织本学院心理委员召开工作会议,对心理委员工作进行交流、总结、研讨和监督,对于在工作会议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实施中的困难,及时上报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中心应通过专业老师集体研讨,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提供必要的帮助;

4.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和监护工作,应由危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该班级心理委员应进行力所能及的协助工作。

四、班级心理委员考核办法

班级心理委员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中处于基础地位,对心理委员的管理应该采取双重管理模式,在行政上按照普通学生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与考核,在业务上接受学校、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管理与考核。

心理委员在每个学期末应向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和辅导员上交“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期末总结”和工作开展佐证材料,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择优推荐本院优秀心理委员参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每年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推荐、心理委员工作佐证材料质量、沈工智校心理委员周报告填写、提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与评价,评选出校级优秀心理健康工作站,以及一批责任意识强、踏实肯干、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给予荣誉和奖励。